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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人!海宁最新招聘消息来了

2025-12-01 09:53:52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41 人阅读
事业单位招人!海宁最新招聘消息来了

新年第一天

小伙伴们

新的就业机会来了!

报名时间、地点、岗位要求

看过来↓

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宁市中心医院康复科岗位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二楼东综合办公室)(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

联系电话:人事科8763999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康复治疗技术或康复治疗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1984年1月7日至2002年1月7日期间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携带相关材料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2020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13:30~16:30。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其他事项-公告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2019年12月31日

嘉兴市安定医院(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床护理岗位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嘉兴市安定医院(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311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男性,年龄18~35周岁(1984年1月7日至2002年1月7日期间出生)

(三)海宁市户籍。截止2020年1月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护理相关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其他事项-公告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87017301

嘉兴市安定医院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31日